郑板桥对一桩僧尼风流案的人性化判词

分类:诗词文赋 | 标签: 郑板桥   判词  
2019-04-15 13:06 阅读(?)评论(0)

郑板桥对一桩僧尼风流案的人性化判词

  


    封建社会也有成文法,但民事案判决主要还由知县裁定。老百姓盼的是遇上位青天大老爷。

郑板桥任山东潍县县令时,曾判过一桩“僧尼私通案”。

 

    一天,有好事者将一个和尚和一个尼姑抓到县衙,说他们私通,败坏民风,要求严办。郑板桥问清来由:原来二人未出家时是同村人,两小无猜,青梅竹马,曾私订终身。但女方父母却不通情理,硬是要把女儿许配给邻村一个老财主做妾。女儿誓死不从,离家直奔桃花庵,削发为尼。男子也愤而出家。

没料到这一年三月三的潍县风筝会上,两个有情人竟又碰了面,于是趁夜色幽会,不料被人当场抓住。

 

    郑板桥动了恻隐之心,遂判他们还俗结婚,提笔写下人性化判词,曰:

一半葫芦一半瓢,合来一处好成桃。

从今入定风归寂,此后敲门月影遥。

鸟性悦时空即色,莲花落处静偏娇。

是谁勾却风流案,记取当堂郑板桥。

 

    两人含泪跪拜郑县令,千恩万谢,高高兴兴回去筹办亲事。郑板桥成人之美在潍县传为佳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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