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志正文
|
||
向中华鲟道歉 今年春节期间,WY同学从北京回到故乡开封,先给我通电话,想和同学、老师见见。于是就有了一次规模较大的聚会。WY不常回家,执意个人埋单,点了一桌丰富的菜肴。我尝了一块鱼,味道还不错,问“是什么鱼?”他说:“中华鲟。”我放下筷子,生气地说:“我不吃国家一级保护动物。”CY同学说:“老师,你别生气,现在有什么动物人不敢吃。再说,又不是我们杀的、我们做出的菜。”XX同学说:“听说南方还有人吃猕猴、老虎肉。”可能是看到我脸色不好,大家马上转了话题。但那块我曾写文章呼吁要保护的生灵的一部分肢体已经进入了我的皮囊。 我向中华鲟道歉,请求中华鲟原谅。但这不是我第一次向保护动物道歉。十多年前,同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吃过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飞龙。因此也向飞龙道歉。 六七年前,我曾当过两年老北漂。一次在菜市场见到正在等待出卖、宰杀的二级保护鸟类。与卖主争辩一通无效后,他说:“就你懂保护法,要不,你买了放生。”这句话提醒了我。买后带到东小口,喂了两天。恰好那几天有些文字工作不必去出版社。那鸟很通人性,还和我谈心。放它走时还有点依依不舍,在我头顶上飞了两圈...... 之后一段时间,一向不爱逛菜市场的我,特别想多转转。又见到一些应当“买了放生”的生灵。但是我没有能力“买了放生”。就给有关部门打了三个电话,反映情况,留下姓名、手机号码。其中一个部门表示要到我说的菜市场了解情况。但直到我离开北京,也未得到回复。
(旧文重发)
澳洲新动物法规定:养狗不遛狗罚两万, 打狗罚25万还坐3年牢
最后修改于 2019-11-15 13:56
阅读(?)评论(0)
|
||
评论
想第一时间抢沙发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