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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子论罪不知谓之虐
景公射鸟,野人骇之。公怒,令吏诛之。 晏子曰:“野人不知也。臣闻赏无功谓之乱,罪不知谓之虐。两者先王之禁也。以飞鸟犯先王之禁,不可。今君不明先王之制,而无仁义之心,是以欲而轻诛。夫鸟兽固人之养也,野人骇之,不亦宜乎?” 公曰:“善。自今已来,弛鸟兽之禁,无以苛民也。”
注释: 野人,即鄙人,指在田野从事农业生产者,即农夫。 骇,惊。骇之,给鸟示警,指轰走鸟。 已来,即以后。
试译: 齐景公打猎射鸟,农夫轰鸟使其飞去。景公生气发怒,命令官吏杀掉这个农夫。 晏子说:“农夫不知道您要射鸟。我听说,赏赐没有功劳的人叫做乱来,加罪于不知道的人叫做暴虐。这两条都不是先王允许做的。如今只因为一只小鸟而触犯先王的禁令,万万不可。当今的君主(就是说的您)不明白先王的法令,而且没有仁爱之心,还放纵个人的欲望,随心所欲轻易杀人(对君主不能把话说明,点到即可)。再说那鸟本来就是人家养的,示警轰走它,难道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景公说:“好。从今以后,开放鸟兽禁令,不再苛酷对待百姓了。”
星空简评: 农夫大概不知来的是国君,否则不会因一只鸟险些送命。 晏子打出先王旗号,规劝君主,有一定说服力。以赏罚失当难起劝善惩恶作用,警示不可滥杀无辜。义正词严,有理有据。 齐景公并非明君,但知错能改,并进一步认识到“无以苛民”。难能可贵。
最后修改于 2019-10-01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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