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志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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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氏犬识贼
福州人奉议郎郑某,宣和中知乐平县。自乡里携一犬来,常时驯扰不噬人。 邑有贩妇,以卖花粉之属为业,出入县舍,郑氏甚重之。尝白昼入堂,犬迎啮其乳,仆地几死。郑叱家童缚犬,念其远至,不忍杀,持以与报本寺僧。 是夜郑被盗,后半月捕得鞫之,乃此妇为囊橐导贼至。始悟犬之灵识,复呼以归。 僧德滔说。 宋·洪迈 《夷坚丙志卷九·郑氏犬》
试译: 奉议郎郑某是福州人,宣和年间出任乐平县知县。上任时从家中带来一条狗,这狗通情达理,挺温顺,从来不咬人。 这天郑某家来了位卖花粉之类的妇人,郑某以礼相待。那妇人大白天进入厅堂,狗却扑上去,死咬住她的乳房。妇人倒地,几乎被咬死。郑某喝令家童捆绑住狗。想着它从小跟着自己,又自很远的老家带来,不忍心杀它,就交给报本寺的和尚。 就在这天夜里,郑家被盗。经过半个月侦破,捕获了盗贼,而那被狗咬的妇人正是盗贼中踩点探听消息的。这时他才醒悟出狗有灵性,就把它从报本寺领回来。 这是寺里的和尚德滔对我说的。
最后修改于 2019-09-25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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