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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鸣珂——最穷最廉洁的古代官员
清代地方官员侯鸣珂可能是历史上最穷的官,起码是最穷的官员之一。可能是最廉洁的官,起码是最廉洁的官员之一。 侯鸣珂(1834~1898年),宇韵轩。湖南澧州永定(今湖南张家界市永定区)人。在陕西为官多年,先后任孝义厅(今柞水县)同知和韩城、勉县、兴平、凤翔、保安(今志丹)、渭南、咸阳、平利、白河等地知县。当了一辈子芝麻官,史书上也没有多少记载。 同治四年(1865年)春,侯鸣珂调任孝义厅任同知。厅是清代地方行政单位,置于省与省边界及新开发地区,其长官称同知或通判。孝义厅处于秦岭深处,属于散厅,隶属于府。到任前两年,那里阴雨两个月,庄稼烂在地里,收获不足一成;前一年又遇蝗灾,禾苗被吞噬一空,颗粒未收。户户断炊,家家外出乞讨。 灾情之大,以至于厅署官员纷纷逃遁。侯鸣珂上任途经车家河,目睹荒野遍尸的情景,对天盟誓:“不解民于倒悬,鸣珂宁愿一死! ”当晚即写呈文,差人星夜赶送抚台报灾。不久,上面拨下百万斤赈济粮。粮食到厅后,他亲自赶着骡马送往各地。并发动百姓生产自救,和农民一块下田插秧、上山挖地,一天只吃一顿包谷糊汤。回到厅城后,多次告诫厅署官员与民共淡泊,还给自己和家人定下规矩:“一日三餐不得过斤,洋芋、包谷、糠菜三各占一,不得妄加他粮。” 厅衙小吏余言吉,不甘忍受无油粗饭,向一百姓勒索了10斤猪油。自留5斤,将其余5斤暗送侯鸣珂夫人杨芝香。鸣珂得知后大怒:“刮民脂膏,如杀我父母!百姓倒悬,尔等安享清福,不堪造就。”当即将余言吉削职为民,并下令其夫人将5斤猪油退还,并以受贿罪杖四十。杨夫人当场声泪俱下,后悔莫及。侯鸣珂怒斥曰:“知过并非无过,不杖股四十,尔不会以此为训。”此后孝义厅军政官员都以同知为榜样,恪守职责,躬身为民,辖地治理大为改观。 同治六年九月,车家河保正杨建武在发放赈银时,以其兄、弟、妹三户受灾严重为由,贪污800两纹银,被人告发。侯鸣珂在察访中,杨建武托人偷偷将5两麝香装在他的行囊里,并附一信。上写:“侯大人:吾以兄、弟、妹三户冒名顶领赈银800两,愿与大人平分。再送上麝香5两,请免死罪。”第二天,侯鸣珂即令人将信重抄在一张大纸上,并将麝香用纸包好,上写:“贿物麝香5两”,让杨建武一手举着抄好的信,一手举着麝香,在车家河、厅城、石嘴子游街三日,第四日即判杨建武死刑。 侯鸣珂当场赋诗一首: 斯人为官无所求,誓为百姓解苦愁。社鼠贪污又行贿,不斩贼子决不休! 侯鸣珂来孝义厅之前,全厅除几所私塾、义学之外,无一所官办学馆。同治六年(1867),侯鸣珂捐出俸银80两,又到处奔走,在富户和商贾中募捐银2000多两,是年冬建官办学馆一所。因师资不佳,他亲兼教授,逢朔(农历初一) 望(农历十五) 两日,临馆讲学。 由于清王朝对外妥协,对内镇压,致使各地农民纷纷起义反抗。义军往往利用孝义厅山大林深的有利条件,在此聚合。清廷多次敕令“围剿” 。侯鸣珂认为是民众“不堪忍受之举” ,仅率部防堵,从来没有杀害过一名起义者。 同治九年(1870)侯鸣珂奉调离任,四乡百姓送“仁德如春”巨匾,从厅城到营盘,官民近万人沿途含泪送别,依依不舍。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是清代晚期官场盛行的潜规则。侯鸣珂处于污泥而不染,实在难能可贵。他体恤百姓,常解囊相助,30年竟负债万贯。卸职后,不得不变卖庄园、家产偿还。他不以为困,反以为乐,尝劝其为官的六个儿子曰:“知民、助民、解民倒悬,系吾为官之道。此乃吾留给尔等‘家产’,虽系无形之物,但胜似万贯。” 比一比这位封建时代的官员,从办公大楼、住所、出行、对民众态度、工作能力和业绩等等。当今某些公务员们作何感想?
最后修改于 2019-10-12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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