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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协杖责送礼人
协少清介有志操。初为廷尉正,冬服单薄,寺卿蔡法度谓人曰:“我愿解身上襦与顾郎,恐顾郎难衣食者。”竟不敢以遗之。 及为舍人,同官者皆润屋,协在省十六载,器服饮食不改于常。 有门生始来事协,知其廉洁,不敢厚饷,止送钱二千。协发怒,杖二十。 因此事者绝于馈遗。 ——《南史·卷六十二》
注释 协,顾协,字正休,又字正礼,南朝吴郡吴(今江苏苏州)人,历任散骑侍郎、鸿胪卿、中书通事舍人等。 廷尉正,廷尉下属官职。 寺卿,汉代以后称太常、光禄勋、卫尉、廷尉、大司农、少府、大鸿胪、宗正、太仆为九寺大卿,简称寺卿;此处指廷尉。 蔡法度,南朝济阳(今河南兰考)人,梁武帝时任尚书删定郎,制定律令。 襦,读音“儒”,短袄。 衣食(读音si),给人衣穿,给人饭吃。 润屋,语出《礼记·大学》:“富润屋,德润身。” 门生,原指转相传授学业者,此处指依附名势以求仕途者。
试译: 顾协少年时就清高耿介,有志向操守。刚做廷尉正时,冬天穿的衣服很单薄,长官廷尉蔡法度对人说:“我愿把身上的短袄脱下来送给顾郎,又恐怕顾郎难以接受。”最终也没敢送。 后来顾协任职中书通事舍人时,同他一起做官的都把住宅搞得很华丽,而顾协在宫禁十六年,器用、衣服、饮食与过去没有什么变化。 有一个门生刚当他的下属,知道他廉洁,只送了两千钱。顾协发怒,打了他二十棍子。 于是,服事他的人再也没有敢送礼的了。
星空短评: 送礼而挨打,出人所料,亦有当挨不当挨之分。 顾公耿介如是,钦哉。 枉法害民之徒常送礼以避祸,当遇如顾公之公务员。 叹如顾公者鲜矣!
最后修改于 2019-11-28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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