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志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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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太守江秉之不与农夫竞利
临海太守江秉之为官清正廉洁,所得的俸禄几乎全数用以接济贫困的亲戚故旧。以至自己的妻子儿女常常挨饿受冻。太守任内在郡府做了一张书案,等他告老离职时,交还给库房。 有人好心劝他经营些田产以补家用,他正色严厉地说:“做官一任,造福一方。我是吃官家俸禄的,怎么可与农人竞利!”
江秉之(公元381——440年),字玄叔,济阳考城(今河南兰考)人。少孤,弟妹七人,皆幼,抚育姻娶,尽其心力。 初为东晋刘穆之丹阳前军府参军。晋安帝司马德宗时,刘裕督徐州,江转主簿,为世子中军参军。刘裕受禅为南朝宋高祖(武帝),江随例为员外散骑侍郎,补太子詹事丞。少帝刘义符即位,为尚书都官郎,出为永世。历乌程、建康、山阴令,迁新安太守。文帝刘义隆元嘉十二年(公元435年)任临海太守。所至皆有政绩。 江秉之以简约称。所得禄秩,悉散之亲故,妻子常饥寒。人有劝其营田者,秉之正色曰:“食禄之家,岂可与农人竞利!”在郡作书案一枚,及去官,留以付库。元嘉十七年,卒,时年六十。 有文集四卷,《隋书经籍志注》行于世。
最后修改于 2019-12-12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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