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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藩 涂 诏
李藩为校书郎,王绍持权邀藩,一相见即用,终不肯就。为给事中,制敕有不可,遂于黄敕后批之。吏白:“宜别连白纸。”藩曰:“别以白纸,是文状,岂曰批敕也?”裴垍言于帝,以藩有宰相器,擢为平章事,与权德舆同在政府。 河东节度使王鍔遗赂权幸,有密旨:“王鍔可兼宰相,宜即拟来。”藩遂以笔涂“兼” 、“相”字,却,奏入云:“不可。”德舆失色云:“纵不可,宜别作奏,岂可以笔涂诏耶?”藩曰:“势迫矣!出今日,便不可止。日又暮,何暇别作奏。”鍔命果寝。
注释: 李藩,字叔翰,唐赵州(今河北赵县)人,宪宗时任宰相。 王绍,历任户部尚书、兵部尚书。 持权,掌权。 黄敕,唐代诏令本用白纸书写,因多为虫蛀,高宗时命此后尚书省颁诏令皆用黄纸书写,故称。 裴垍(ji),字弘中,绛州闻喜(今山西闻喜县)人,唐代名相,才德兼备,知人善任,但盛年早逝,赠太子少傅。 擢,提拔,提升。 权德舆,字载之,天水略阳(今甘肃秦安)人,唐代名臣,诗人,为政以宽厚为本,曾任礼部侍郎同平章事,因与李林甫不合而遭贬。 政府,宰相处理政务处所。 王鍔,字昆吾,太原(今属山西)人,德宗时任河东节度使,有战功,做事干练,但为官贪财聚敛,家产富有。 遗,wei,赠与。 权幸,皇帝身边有权势者。 藩遂……不可句,原旨涂后为“王鍔可宰,宜即拟来。”宰,杀。奏云“不可”其意为,王鍔当杀,认为不可杀。 寝,平息,终止。
试译: 李藩任校书郎时,王绍凭仗权力邀请他,一见面就相中了并想委以重任,却遭到拒绝,李藩始终不接受。李藩担任给事中以后,凡是制书敕令有不适当之处,他就在黄纸的后面批写意见。手下吏员说:“(按照当时的规则)应该另写白纸附在后面。”李藩说:“另外写白纸,那是在写文状,还叫什么批写制书敕令呢?”裴垍向宪宗推举李藩,认为他有做宰相的器度和才干。于是李藩被提拔为门下侍郎同平章事,与权德舆一起在宰相府办公。 河东节度使王鍔送重礼贿赂朝中权贵宠臣,于是皇帝下达密旨:“王鍔可以兼任宰相,应立即拟定个任命的诏书交上来。”李藩用笔涂掉了“兼”、“相”二字,退回密旨,并在上面写上上奏的意见:“不可”。权德舆大惊失色,说:“即使不可,应该另写上奏意见,怎么可以涂改诏书呢?(私改密旨罪名可不小啊!)”李藩说:“情况很紧迫,过了今天,就阻拦不住了。天色已晚,哪里有时间另写上奏意见啊?”王鍔一心梦想兼任宰相的事果然被压了下来,从此不再提了。 李藩当为今日某些公务员之榜样。
最后修改于 2019-12-14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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